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振华新材荣获上证所信息披露工作A级评价

        近日,上海证券交易所在官网上发布了《沪市上市公司2023至2024年度信息披露工作评价结果》,根据评价结果显示,振华新材荣获A级评价。
        评价结果主要根据上市公司内部治理及信息披露的规范性和有效性、投资者关系管理情况、履行社会责任的披露情况等方面来进行综合性评价,从高到低划分为A(优秀)、B(良好)、C(合格)、D(不合格)四个等级,是衡量上市公司治理水平、信息披露质量的重要指标,此次评价期间为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。

        分板块来看,参加信息披露评级的沪市公司共2247家,其中425家公司获得信息披露A级,占比18.91%。其中,参与本次考评的科创板上市公司共计566家,评级获A的科创板公司为108家,占比19.42%。
        分辖区来看,在贵州辖区参与本次评价的34家沪深上市公司中,振华新材在内的8家公司获得A类评价,占比23.53%。
自2021年9月在沪市科创板上市以来,振华新材始终高度重视信息披露工作,将环境、社会责任和公司治理发展理念全面融入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战略,坚持合规治理、规范运作,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性、准确性、完整性与及时性,向投资者客观、精准传递公司信息,不断增强公司经营的透明度。同时,振华新材也非常注重投资者关系维护,多方位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,增进沟通交流,积极建立坦诚、友好、高效的互动关系,增强投资者的信任和支持。
        未来,振华新材将继续优化信息披露管理工作,不断提升信息披露质量,加强与资本市场的良性互动,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,助力资本市场健康、可持续、高质量发展。